當事人:寧波高新區佳利服裝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201591563744P
住所:寧波高新區揚帆路999號研發園B2座804室
經查,寧波高新區佳利服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年3月13日的登記過程中,其股東系冒用黃全初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記(備案),其行為構成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本案有如下證據:有申請人黃全初提交的申請表、承諾書、筆跡司法鑒定意見書、銀行流水單等材料予以證實。
2025年2月28日,本局通過公告送達方式向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送達撤銷注銷登記決定告知書《甬市監撤告字〔2025〕第15-2號》,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及聽證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寧波高新區佳利服裝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3月13日關于黃全初的股東登記。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寧波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依法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